行李包裹到達后要及時領取
當您坐火車到達目的地后,請將您托運的行李及時取走。當您托運包裹后,也請通知收貨人及時領取。因為車站每日行包承運和到達的數量非常大,而貨場倉庫面積有限,如果不及時取走,勢必影響倉庫的使用效率,也容易使行包的運送產生差錯。
行李一般是隨您乘坐的列車運送。當您到達目的地后,經過卸車交接一般當日就可領取。包裹則是根據先行李后包裹的運輸原則,在保證行李運輸的前提下,按照一、二、三類包裹順序,有計劃有組織地承運。為了使收貨人能及時提取包裹,除了發(fā)貨人應迅速通知收貨人外,包裹到達到站后,鐵路也應及時用電話、明信片等方法催促貨主迅速提取。由于收貨人與發(fā)貨人之間和鐵路與收貨人之間互相通訊和催領,要花費一定的時間,鐵路規(guī)定行包運到后。從運到日起,包括運到日在內。免費保管三天。為了促請旅客或收貨人及時將行包取出,《鐵路旅客運輸規(guī)程》還規(guī)定了對超過免費保管期的行包,行房倉庫沒有能力時,包裹可以易地保管,而且要支付保管費。
由此可見,將您運到的行包及時領取于己于人都有利。
因事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延長車票有效期的行李,應按客票延期的日數延長行李免費保管的日數。超過免費保管日數,按規(guī)定核收保管費,出具保管費收據或填發(fā)客運運價雜費收據。遇特殊情況,車站站長有權減收保管費。
運到期限是按運價里程計算的。行李從承運或旅客指定裝車日起,600公里以內為三日。601公里以上每增加600公里增加一日,不足600公里也按一日計算。包裹從承運日起,400公里以內為三日,401公里以上每增加400公里增加一日,不足400公里也按一日計算。
如何托運行李包裹 貨物運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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