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時期 (1368-1644)
明代統(tǒng)一全國以后,裁撤了"宣政院"建置,摒棄了"吐蕃"這一過時的稱謂,改建兩個都指揮使司和一個軍民元帥府,直接受命于朝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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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時期行政設置圖 |
朵甘都指揮使司:在答思麻及喀木地方,大體上相當于元代吐蕃等處和吐蕃等路兩宣慰使司故地。
烏思藏都指揮使司;最初轄治十三萬戶;不久即以諸王受封而逐漸取代。
俄力思軍民元帥府:即納里速古魯孫舊轄拉達克、古格、布讓三個地方政權。治所在俄力思(列城)。
明朝在烏思藏以及與其接壤的的朵甘地區(qū),對于其中五個實力強盛的政教領袖,先后分封王爵,而以列伍棟的怕木竹萬戶受封闡化王之后勢力最強。此外,明朝還封過各教派領袖為若干法王,但法王不能世襲,亦無封地,徒具虛名。僅有大寶、大乘、大慈三法王,在民間有一定的聲望和影響。
明朝對高原部族亦泛稱為“西藩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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